《工作內容》
本職系之職務,係基於環保技術之知能,對空氣品質保護、噪音與振動管制、水質保護、廢棄物管制、土壤、海洋與環境污染防治、污染源之監測、管制與採樣、公害糾紛之處理與鑑定、環境影響評估、毒物化學物質與環境用藥管理、環境病媒防治、環境品質監測、飲用水管理、垃圾焚化與掩埋、公害防治及排放許可審查等,從事計畫、研究、擬議、審核、督導及執行等工作。
《分發單位》
交通部基隆港務局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、各縣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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