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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工作內容》
本職系之職務,係基於環境工程之知能,對環境工程所涵蓋之水處理、廢污水、上、下水道、空氣、土壤與地下水污染防制、廢棄物處理、噪音防制、毒性物質處理與環境影響評估及各項工程配合環境工程辦理之測繪、規劃、設計、施工、設備選用、安裝、檢查、操作、管理與檢測等,從事計畫、研究、擬議、審核、督導及執行等工作。
《分發單位》
交通部各縣市港務局、各縣市政府工務局/環境保護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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